五月天鼓手冠佑捲入贓車案,冠佑在經紀公司後,9日又親自透過聲明稿喊冤,但警方查出,他名下擁有的BMW大7轎車,掛的竟然是太太10年前的舊車牌,加上案發後,冠佑對案情交代說詞兜不攏,警方訊後將冠佑夫妻依贓物罪函送。
冠佑說不認識中古車商,語氣堅決用說得不夠,還親自再發聲明稿表示,他和老婆都是受害者,三星期前車商才將車過戶到老婆王行芝名下,所有手續都是車商負責,兩人完全不知情,但警方釐清後,還是覺得有疑點。
台中警方查贓車案,意外發現這輛BMW大7主人,是五月天鼓手冠佑,8日當天被警方約談後,冠佑交代贓車來源,卻一變再變,冠佑先是跟警方說,車是118萬買的,隨後經紀公司又聲名是冠佑朋友欠款,以車抵債,但冠佑自己說,是託朋友賣車沒拿到錢,才用另一部車交換,沒想到這一換,卻換到一部贓車。
賣車的江姓車商幫冠佑喊冤,也強調自己被陷害,但一輛BMW740的新車價至少450萬,冠佑所開的贓車,是2006領牌的,二手行情也要300萬,用118萬就能買到,一般車商都說,絕對有問題。
而且大7車上,掛的還是冠佑老婆10年的舊車牌,警方說,冠佑至少知道是權利車,雖然冠佑夫妻倆訊後飭回,但檢察官認為疑點多,還是用贓物罪函送。
轉自 http://ppt.cc/mbft 200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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