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天【三個傻瓜】MV侵權爭議之我見  

◎文:馬來魔

◎影像資料來源:Youtube

 

據報載,五月天《三個傻瓜》MV因出現台大社科院圖書館場景,被台大教授質疑未經校方授權便使用圖書館,因該場地為校方相當重視的資產,並多用作公益與學生作業用途,在未經授權即用作商業影片拍攝,令校方不滿。對此主唱阿信表示抱歉,並表示MV可能重新拍攝,但仍堅持鼓勵學生創作立場,負責拍攝該MV的學生團隊 「Project 10」也對此回應:「申請拍攝時沒有清楚告知校方是拍五月天MV」。各媒體多數以「侵權爭議事件」作結,卻沒有看到一些比較深入的面向。

 

姑且不論侵權爭議,單就台大教授說五月天的《三個傻瓜》MV是「商業」,就令不少樂迷深覺遺憾,把別人的創作心血用簡單化的「商業」來形容是否適當?值得深思!以電影界而言,以往成龍等國際巨星到各國家拍電影,該國政府大都全力配合,甚至出動大批警力封街協助拍攝。以台灣而言,《痞子英雄》劇組受到高雄市全力配合拍攝大型爆破戲,傳為美談,更促進高雄正面形象。這些政府單位願意協助「商業」拍攝,原因在於這些作品行銷到全世界各個角落,等於是免費宣傳,不少電影、偶像劇、音樂錄影帶拍攝景點成為觀光勝地或者當地特色,「商業」的影響力何其龐大?可惜當今的學術界對於「商業」的力量卻大都選擇忽視,令人覺得惋惜。

 

根據報導,當時向校方申請進行拍攝的學生皆備妥企劃書,且拍攝前商請創意學程協助取得核准公文,只是在申請過程中,未言明是在拍攝五月天的MV,因而引起關切。也就是說,拍攝者已有經過申請,但校方接受申報之前竟然不用看拍攝內容?拍攝時也沒有提出異議,直到拍完曝光了才說不妥而提出質疑?這是相當令人匪夷所思的的事情!假設真如質疑者所言,提出審核的人有避重就輕之嫌,但是也許校方在事前的審核時就必須嚴謹些,以免事後產生認知差距而造成遺憾。

 

另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是:難道五月天不能跟學生創作者合作?還是只要沾上五月天就是「商業」?那假如雲門舞集來拍呢?假如馬友友來拍呢?假如不是五月天這樣的流行樂團來拍,而是維也納交響樂團來拍呢?就不是「商業」了嗎?這樣的標準有沒有對於特定類型音樂或創作的主觀意見存在?這個問題或許有很大的反思空間!

 

另外,《三個傻瓜》這首歌是批判與反省教育制度的作品,並非純粹市場取向的創作,而是有一定程度的社會觀察,歌詞意義值得教育界深思,我相信偉大的最高學術殿堂會仔細聆聽,並且不會因此而惱羞成怒、借題發揮,我也相信台大教授的音樂與文化素養是足夠的!只希望這些爭議趕快落幕,也希望創作者的尊嚴可以被重視。加油吧!

  

 

◎《三個傻瓜》完整版歌詞(收錄於五月天《第二人生》專輯)

作曲:怪獸

作詞:阿信

 

小小的個子   看著看著   看到張開嘴   那是第一個傻瓜

小小的心願   想著想著   想要快上學   可不可以啊媽媽

 

一定有很多   老師同學   新書包書本   還有第一條手帕

沒想到將會   用盡所有   精華的年華   但有誰能脫隊嗎

 

長大不是玩耍   不是畫畫   不能夠玩沙

長大是學文法   是學書法   加法和減法

 

分不清   他傻瓜   你傻瓜   我傻瓜   誰傻瓜   傻不傻瓜   時間 一樣追殺

傻瓜啊   一轉眼   就老花   一轉眼   就白髮   一轉歲月   場景 也都變化

傻瓜 只能 向前 走啊

 

不能談戀愛   這麼這麼 認真就是他   登場第二個傻瓜

大人告訴他   別怕別怕   愛情和青春   會在未來等著他

 

所以他丟了   詩和天真   寒假和暑假   籃球漫畫和吉他

他終於哭了   就在那天   回憶缺席了   最後一次鳳凰花

 

世界如果平的   為何人們   都要往上爬

活著不是贏家   就是輸家   你敢輸掉嗎

 

分不清   他傻瓜   你傻瓜   我傻瓜   誰傻瓜   傻不傻瓜   時間 一樣追殺

傻瓜啊   一轉眼   就老花   一轉眼   就白髮   一轉歲月   場景 也都變化

傻瓜   還在   繼續 掙扎

 

 

什麼公式可以   讓我找到 殘缺的解答

什麼句型可以   讓我說出 悲傷的文法

 

十九年後換來   五張證書   和半片天涯

終於發現我是   第一第二   第三個傻瓜

 

這故事   熟悉嗎   走過嗎   無奈嗎   心痛嗎   傻不傻瓜   代價 一樣無價

到最後   一轉眼   就老花   一轉眼   就白髮   一轉歲月   眼淚 也都爆炸

只剩 三個 悲傷傻瓜

 

只好   音量   加大

(Take Off  , Come on ! )

 

 

 

 

 

轉自 Play Music音樂社群網站 http://ppt.cc/6dF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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