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挨罰100萬好冤  
▲中天《康熙來了》播五月天電影精彩預告,遭NCC開罰百萬。(翻攝網路)

藝人上綜藝節目宣傳的作法很普遍,沒想到中天《康熙來了》,去年9月邀五月天談電影《追夢 3DNA》,28日被NCC罰100萬,因被認定節目置入廣告。中天昨說,已跟NCC陳述意見,顯然不被採納,「節目內容針對五月天10年歷程為主,是否再訴願,等收到正式裁決書再決定。」

 節目與廣告互相搭配

NCC傳內處處長何吉森昨說,《康熙》節目裡播電影預告片外,還有多次電影海報的特寫鏡頭,訪談又搭配電影台詞,最後由阿信說明上映日期;節目中間還打了60秒廣告,節目與廣告互相搭配情形明顯,20位廣告諮詢委員會委員,有16位認為應予核處,連同先前核處紀錄,重罰中天100萬。

《康熙》製作人陳彥銘昨無奈說,比其他節目,《康熙》在宣傳規範上更嚴格,通常在節目尾聲由主持人簡單帶過,日期不上字幕,也不給特寫,「我們宣傳其次,那集笑點在虧瑪莎長得像蔡英文,如果請來賓聊人生,或單獨訪談就是置入行銷,那發片歌手、演員都不能上節目宣傳了,而且我們做節目,管不到對方廣告要怎麼下。」

 靠檢舉恐成報復工具

這集《康熙》是去年9月播出,至今已7個月,NCC說最初是民眾檢舉,由於去年底至今,NCC忙監看大選開票以及Makiyo案,廣告內容諮詢委員會又是隔一段期間才開會,因此審查速度較滿;很多民眾檢舉案,NCC都要調帶子,內部只有十多人。但電視圈長期認為,NCC依靠網友投訴,很容易成為有心人士攻擊報復特定節目的工具。

對其他介紹電影的節目,若搭配廣告,是否也違反節目廣告化規定?何吉森說:「NCC是以整體情節判斷。」就算電視台節目部常在廣告部壓力下,製作為特定商品宣傳內容,但業者應取法境外頻道「不著痕跡」的介紹方式流暢帶過,委員鍾起惠曾說「只要你做到讓我看不出來,我就不罰」,這句話讓電視業者哭笑不得:「你或你們難免主觀不公,但是權力好大。」

五月天昨得知《康熙》挨罰十分驚訝,相信音樂營運長謝芝芬說:「藝人花這麼長時間做好的作品,當然希望上媒體,如果宣傳管道被限制,對文化、音樂發展都是傷害。」

 




轉自            中時電子報           http://ppt.cc/ulK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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